附 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湖北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湖北文理学院招生计划2021 2022湖北文理学院招生章程】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 。
推荐阅读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的一封信
- 襄阳市高考时间具体安排 2022湖北襄阳高考时间及科目安排
- 2022湖北高考滞留外地考生防疫提醒
- 襄阳防疫政策 2021 2022湖北襄阳高考防疫要求
- 2022湖北襄阳高考外地考生需要注意什么?
- 襄阳市高考成绩查分时间 2022湖北襄阳高考成绩6月25日左右查询
- 湖北襄阳防疫要求 2022襄阳中考考生防疫要求
- 湖北怎样不出门快捷缴纳城乡居民医保? 教你足不出户缴纳医保
- 湖北襄阳南漳跨世纪幼儿园 2022南漳跨世纪幼儿园秋季招生通知
-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襄阳市第三中学考点乘车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