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孔孟《诗经》 不事稼穑( 二 )


《硕鼠》: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
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
逝将去女,适彼乐土 。
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
《伐檀》:
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 。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
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现代一般认为这两首诗是讽刺和反对政府高税收的,事实并非如此 。所讽刺和反对的并非政府的高税收,而是魏国农民对税收的彻底抵抗 。魏国当时所流行的观念是“农家”的,认为官员们也应该亲自劳动 。如果自己不参与直接的劳动,而获得粮食和食物,就是对人民的剥削,无法容忍 。也就是说,当时的魏国还接受不了独立的政治也这样的理念 。
在第三次对汉武帝的回答中,即“天人三策”之第三策,董仲舒说:“夫天亦有所分子(公平对待,不让某个单一物种太强大),予之齿者去其角,傅(附)其翼者两其足,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 。古之所予禄者,不食于力(农业、工业),不动于末(商业),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与天同意者也 。”
【为什么孔孟《诗经》 不事稼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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