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人(包括外包工程施工工人)未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
(2)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或人为损坏 。
(三)使用过期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
第二十条员工辞职或者不在公司工作的 , 应当交回带有明显公司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 。
股东外派人员参照本标准 , 临时工可领取部分周转工作服 。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 *部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推荐阅读
- 员工更衣室管理制度(员工更衣室管理办法)
- 高一新生班级管理的规则习惯养成策略 高中班级管理制度
- 公司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 劳动保护制度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 放射防护和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放射科管理制度
- 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 医务室管理制度 医务室制度
- 最后1条千万别忽视 慢性病管理制度
- 教师管理制度(新东方教师管理制度)
- 一份工厂生产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车间管理制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