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意向协议一定没有法律效力吗? 投资意向书范本( 二 )


因此,本案的《意向协议书》是否有效,不以“双方约定互不追究法律责任”为更改 。恰恰相反,这句话表达的意思是“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我们双方都放弃互相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果合同无效,则不存在互不追究责任的前提 。
《意向协议书》的第二个问题是能凭借“意向书”三个字定性为没有法律效力吗?
不能 。
审查意向书的法律效力,除了审查名称,还要审查程序性条款和实体性条款 。程序性条款包括约定双方互通信息、互相协助、保密、以及独占性协商条款等义务,比如本案中的《意向协议书》明确约定企业向政府交纳项目投资意向金1千万元,用于保证项目用地、土地价格等因素落实,促进项目投资建设,可以归类于独占性协商条款 。我向你交纳意向金,是为了确定一段时间内你只能和我进行磋商,并且按照《意向协议书》约定的土地价格争取上级批准用地和价格 。
独占性协商条款会产生实质性的法律责任 。
而实体性条款的审查主要是针对意向书中的标的、数量是否明确,本案中的《意向协议书》对双方身份、土地面积、土地价格、投资总额、产出总量和纳税额度均进行了明确约定,而基于这些约定和后续的持续磋商,导致后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证明意向书的约定与后续合同具有关联性,通常可以认定该意向书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已经转化成为正式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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