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集美区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 )


1各幼儿园要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和本园实际,制定招生通告,有序地完成招生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园所推进招生改革、完善招生办法 , 包括探索建立幼儿园服务区制度、有条件的园所为多孩家庭长幼随学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等 。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要正确疏导,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 。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未取得办学许可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 。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 , 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幼儿园在确保完成片区招生任务且班生数有余额的情况下,采用摇号的方式接收余额辐射对象 。
3加强民办幼儿园招生监管 。各民办幼儿园每学年应按规定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 。各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如有不实宣传并造成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民办幼儿园应严格按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 , 不得未审查先收费 。
4做好残疾幼儿入园工作 。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 , 接收服务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
5加强招生服务工作 。各幼儿园应积极简化招生手续 , 做好招生对象的确认工作,方便群众 。招生期间设置咨询处,公布咨询电话 。要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 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 。严禁推诿或上交矛盾的现象,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
6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 。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 认真维护教育公平 。各幼儿园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及其家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违规收取费用 。各园纪检监察和相关人员应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7各公民办幼儿园要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研究制定本园招生通告,公办幼儿园于7月25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民办园幼儿园于8月1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 。
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6255699、6682707
各公办园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2,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厦门i教育实名注册技术咨询电话:505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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