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范本 十二篇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范本( 八 )


5、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 ,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贰仟陆佰柒拾捌元肆角_(¥2678.4_元)作为保证金 。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 , 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
第四条租赁期间修缮、装饰及广告宣传
1、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装修和装饰不得影响租赁标的物所在楼盘的整体外观和内部结构 。
2、乙方若因经营需要 , 需在租赁标的物外制作灯箱、招牌等广告或其他商业宣传品、悬挂物的 , 不得超出租赁标的物所对应广告位(位于租赁标的物北面外墙)的范围和租赁标的物对应的走廊 , 且须经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及工商等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 不得悬挂第一条所约定经营范围以外的广告内容 。租赁期满或合同被解除时乙方应将之拆除 , 并将外墙恢复原状 , 以保证大楼外墙装饰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
第五条转租、续租、标的物销售
1、本合同生效后 , 在合同期限内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 乙方不得擅自将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 。乙方若拟将租赁标的物转由他人承租的 , 经甲方同意后 , 乙方应先与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办理合同终止的手续 , 并配合甲方与第三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
2、在合同期满前 , 乙方需续租时 , 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 , 如双方能够就续租达成协议的 , 应另行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 否则期满后甲方有权另行出租 。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 或者违反有关房屋租赁法律、法规规定的 , 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 并要求违反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一方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
2、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标的物无法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的 , 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者从自实际租赁日计收租金;若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 , 应将乙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保证金退还给乙方(租金、保证金均无息) 。
3、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物之后 , 乙方应自行负责租赁标的物的保安、保全、防盗等工作 。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损失或者对第三方产生的危害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及承担 , 与甲方无关 。
5、乙方应按时、足额缴交租金及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各项费用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交或少交租金及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水电费等 , 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水停电 , 乙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 并需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
6、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租赁标的物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等有关审批手续 , 甲方不承担乙方未能通过审批的责任 。乙方能否通过相关审批手续不影响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缴交租金以及各种费用的义务 。
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 , 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纠正的 , 甲方有权中断该单元之水电供应及其它服务或采取甲方认为适当的其它措施 , 直到乙方纠正上述违约行为并全额支付或偿付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 ,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并且要求乙方支付与解除合同当月租金标准三倍等额的违约金;如果乙方的下列行为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 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
①乙方逾期支付各期租金单独或累计超过30天或逾期支付水电费和各期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单独或累计超过30天的;
②乙方利用承租物业进行违法违禁活动 , 或从事危害甲方利益、或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的;
③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物用途的;或自行转租、分租的;或乙方将租赁标的物闲置达6个月以上的;
④乙方或其雇员、允许使用人原因造成租赁标的物及附属设施损坏的;
⑤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本合同的;
(2)若乙方未能如期交纳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或者其他各项费用的 , 每延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3)在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之日 , 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约定将租赁标的物交还给甲方的 , 乙方须按合同终止时租金标准的2倍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还租赁标的物的使用费 , 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延迟交还房屋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 直到乙方将租赁标的物实际交还给甲方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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