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2023年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 四 )


2.跨片区就读:是指本县户籍的新生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县城或其他乡镇(街道)购房、工作、经商、务工,导致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不能在户籍地招生片区内的公办学校就读,需要跨户籍地招生片区的学校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新生 。
3.外县户籍生:是指非本县户籍的新生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从外县到修文县城或县内其他乡镇(街道)购房、工作、经商、务工达到半年以上并取得县内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不能在外县当地的户籍地招生片区内的公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新生 。
4.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ㄇ⑹校⒈臼⊥庀兀ㄇ娓改傅绞淙氲兀ㄍ 。┎⒃谛=邮芤逦窠逃氖柿涠倌?。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ㄇ⑹校⒈臼⊥庀兀ㄇ┑南绱澹?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⒔邮芤逦窠逃氖柿涠倌?。
6.法定监护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户籍地乡镇或民政部门出具相应证明):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
五、工作要求
 ?。ㄒ唬┌凑战逃俊⑹〗逃⑹薪逃帧⑾亟逃值南喙匚募罂拐猩ぷ? ,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附件1) 。
 ?。ǘ┮逦窠逃律匦朐凇肮笱羰幸逦窠逃胙Х衿教ā蓖媳饕逦窠逃锥窝1匦虢邮铡叭胙Х衿教ā狈峙涞难胙?。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出具相关印证材料,报乡镇(街道办)审批,报县教育局备案,延缓入学期满 , 应及时入学 。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
 ?。ㄈ└餮Q细癜凑瞻煅П曜忌柚冒喽?nbsp;, 小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 但是不能有效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不应推行“小班化”教学,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严格将班额控制在55人之内(含55人)以增加学位供给(具体以县教育局下达各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坚决杜绝一年级和七年级新增大班额 。同时,严禁举办重点班、实(试)验班、特长班、快慢班、考试测试招生和转学等 。新生入学须采取电脑随机分班,均衡配置教师,并将分班结果进行公示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已经注册有学籍的小学二到六年级和初中八九年级学生不属于招生范围,不能、也不需要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每年第一学期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高中一年级不允许转学 , 每年第二学期的小学六年级、初中九年级、高中三年级不允许转学 。
 ?。ㄋ模└餮1匦敫叨戎厥?,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制定本区域内招生方案或招生工作细则,做到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严禁违规招生 。
 ?。ㄎ澹┪繁Q艄庹猩?nbsp;,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 , 接受社会、个人的来访、信件投诉,对投诉举报的违规问题或情况,及时依法调查处理,杜绝一切不正当的招生行为(咨询电话:0851-82370591;0851-82371970) 。
 ?。┘忧慷酱? ,强化考核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对各学校年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各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了解招生工作中的困难,发现、化解招生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重点督查学校违规招生、招收择校生、乱收费、新增“大班额”、超范围、超计划招生、违规转学等扰乱正常招生秩序行为 。
 ?。ㄆ撸┣炕吐? ,严肃问责 。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开展招生工作 。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责任,市教育局、县教育局实行入学核查制度 , 对各校招生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举报信件和举报电话内容进行核实 , 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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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方案中“一年”、“三年”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 。
2.户籍落户修文县内时间截止2023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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