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2023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 )


信息采集及审核入学提取及核验信息为:
A.具有本市城区户籍 。提取适龄小学新生、小学毕业生家庭户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 。其中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 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提取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信息 。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 。
B.来昌人员随迁子女 。在城区拥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小学新生、小学毕业生,提取家庭户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 提取居住证有关信息 。
5.学区生源及其类别认定 。城区各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学生 。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 。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入学类别顺序接收学生 。
学生入学类别顺序为:
第一,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学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
第二,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 , 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 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同时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
第三,学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
第四,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且该生及其父母落户在该常住地址 , 房产在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住宅性质的房产 。
学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 , 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
第五,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依据通过南昌市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下同) , 并在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
第六,学生或其父母户口在城区范围内但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或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并在该学区范围内 , 且该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
第七,学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并在学区范围内,办理南昌市城区居住证,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
6.房产认定 。房产权证、拆迁协议及其他有关证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办理时间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 。
因国家建设需要的城区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 , 其子女入学须提交家庭拆迁协议材料进行审验 。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
7.报到安排:“入学平台”提取核验相关入学信息,经家长确认提交后,生成学位分配信息 。学生依据“入学平台”发放的“电子录取通知书”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具体招生入学实施方案见附件 。
(三)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
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目标,由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 , 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根据“一人一案”原则确定合适的教育形式 。轻度残疾儿童少年,为更好保障随班就读质量 , 各县区可在家长同意的前提下,选择区域内较优质、条件更加完善的普通学校作为定点学校,相对集中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接收就读,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15日,家长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持家庭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及县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结果,到辖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 。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实地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实施送教上门 。接受送教上门残疾学生要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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