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法 南昌市义务教育招生( 二 )


学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 , 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
第五 , 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依据通过南昌市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下同),并在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
第六,学生或其父母户口在城区范围内但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或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 , 并在该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
第七,学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并在学区范围内,办理南昌市城区居住证,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
6.房产认定 。房产权证、拆迁协议及其他有关证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办理时间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 。
因国家建设需要的城区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提交家庭拆迁协议材料进行审验 。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
7.报到安排:“入学平台”提取核验相关入学信息,经家长确认提交后,生成学位分配信息 。学生依据“入学平台”发放的“电子录取通知书”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具体招生入学实施方案见附件 。【南昌市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三)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
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目标,由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 , 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根据“一人一案”原则确定合适的教育形式 。轻度残疾儿童少年,为更好保障随班就读质量 , 各县区可在家长同意的前提下,选择区域内较优质、条件更加完善的普通学校作为定点学校,相对集中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 由特殊教育学校接收就读,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15日,家长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持家庭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及县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结果,到辖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 。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实地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实施送教上门 。接受送教上门残疾学生要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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