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东海县2023年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三 )


(3)7月4日下午,公示初审名单 。
(4)7月5日上午 , 若符合条件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进行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名单 。
(5)7月5日下午,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
(6)7月31日前,完成省监管平台上有关政策、信息和数据的报送 。
(7)8月26日—30日 , 学校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并开展阳光分班 。
(8)9月13日前 , 将新生注册情况报县教育局审核 。
2.县城其他公办小学
(1)7月6日—8日,常住户籍适龄学生网上注册登记(含选报民办学校) , 不能网上注册登记的家长,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学校现场报名 。
(2)7月9—11日,学校审核,网上注册登记成功的家长,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学校进行审核确认;报名数超计划的民办校,组织电脑派位并公示结果 。
(3)7月12—20日 , 教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
(4)7月21日 , 公示新生录取名单 。
(5)7月22日 , 各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
(6)7月31日前 , 完成省监管平台上有关政策、信息和数据的报送 。
(7)8月26日—30日,学校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并开展阳光分班 。
(8)9月13日前,将新生注册情况报县教育局审核 。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程序
1. 7月6日—8日,在县城有2022年12月31日前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有效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到幸福路小学教育集团晶城校区、开发区中心小学(原和平路小学教育集团富华路校区)或牛山小学教育集团徐海路校区现场报名登记 。申请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居住证、房屋租赁契约、用工合同及社保凭证(或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近期税票等)原件和复印件;在县城无2022年12月31日前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有效居住证的本县内务工人员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牛山街道中心小学现场报名登记 。申请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房屋租赁契约、用工合同及社保凭证(或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近期税票等)原件和复印件 。
2.7月9日-11日学校审核、确认 。
3.7月12日-20日,教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
4.7月21日-22日公示预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五、招生纪律
1.县教育局与县城公办小学校长签订招生责任书 。各校要严格执行上述招生办法,严格按要求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跨范围招生,严禁接收借读生 。
2.教育局成立由督导科、基教科、人事科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组 , 严格督查各校招生纪律执行情况,调查、问责、处理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学校或相关责任人,确保招生过程规范有序 。
3.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招生过程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正 。
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87800751
县教育局监督电话:87800785
附件:东海县2023年县城区公办小学施教区示意图
东海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1日
【连云港东海县2023年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连云港东海县2023年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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