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侵害正在进行 。
意思是要求面临的是已经开始尚未结束的不法侵害,不能是侵害还没发生,也不能是侵害已经结束 。比如说,夜晚,我走过一个胡同,定眼一看,竟然有一个男子刚刚结束对一个女子的强奸,义愤填膺之下,我将男子打伤了 。此时侵害已经结束,打伤就不是正当防卫,而是故意伤害行为了 。
3、具有防卫意识 。
意思是防卫人需要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并且是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而不能是不法侵害 。典型的如相互斗殴行为 。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
【省考行测考试乘法速算技巧】4、针对侵害人实施 。
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 。比如,甲追杀乙,并带着他的儿子前来,乙心想我打不过你我还打不过你的儿子么,结果把甲的儿子打成重伤,这就是犯罪行为 。
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就是超过了适当的限度 。比如说,一对夫妻吵架,男的伸手打了妻子一巴掌 。我一个箭步冲上去,将那个丈夫打倒在地,由于女权主义思想的影响,越想越气,用力过猛,给打死了 。此时,我的行为就属于防卫过当,是过时致人死亡罪之类的犯罪行为了 。但是,若面临的不法侵害是一些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防卫人就具有了无限防卫权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就是说,若面临的不法侵害性质是这些暴力犯罪的话,那么,即使防卫过当,也不用负担刑事责任,是合法的,属于正当防卫 。比如说,最开始说的例子中,看见女子正在被抢劫,如果防卫人在和劫匪搏斗的过程中完成劫匪死亡的,那么,防卫人的行为也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负刑事责任,是合法的 。正当防卫的限制性情形还有很多,但作为生活中这些常发性案例,也告诉我们,生活中,遇到不法行为,一定也要依法保护权利,否则也会波及自己 。
推荐阅读
- 公务员行测数学占比 公务员行测复习数学运算难点
- 公务员行测常考成语 公务员行测复习常考民法常识
- 心灵美文励志句子 关于美文励志的句子
- 南昌中山路的邮编是多少
- 请问江西省南昌市中山路在什么地方啊?
- 公务员联考行测分值 公务员行测联考文化常识
- 2020年月季流行品种 2020年月季价格最新行情预测
- 苹果手机如何检测屏幕坏点 如何检测屏幕坏点
- 公务员行测文学常识 公务员行测考试文学名词知识
- 正规商铺买卖合同范本 四川省商铺买卖合同范本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