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实践机会,推荐和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艺术、体育类专业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 。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 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
第三十六条 学生修满规定的学业学分,成绩合格 , 由江汉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江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第三十七条 学校通过江汉大学校园网(www.jhun.edu.cn)和招生就业信息网(zjc.jhun.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7-84237298;微博:@江汉大学-招就处;微信公众号:江汉大学本科招生 。
第三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
【2023年江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
推荐阅读
- 内乡县第三高级中学2023年特长生成绩查询入口
- 2023年南宁普罗旺斯天天乐幼儿园招生公告
- 2023年郑州市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计划
- 2023年肇庆广宁县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报名指南
- 2021年仲恺初中学区划分 2023年仲恺初中公办学校学区安排
- 郑州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郑州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是什么
- 郑州高中招生计划2023年 郑州高中招生计划2023年级
- 天津静海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时间+报名方式
- 宝坻区幼儿园招生简章 2023年宝坻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 武清2021年幼儿园招生 2023年武清区幼儿园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