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经典演讲稿10篇( 三 )


愿望与现实是一对孪生亲姊妹,同样完美但相差万里 。愿望能够不付出就得到,那是海市蜃楼般的虚无的美 。现实的美却需要某种努力才能收获,这就需要有拼搏和奉献精神,正所谓“天上不会掉馅饼” 。翻开中国煤矿前进的辙印,却总有人在做“天上不会掉馅饼”的梦,并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一页页翻去,满篇都是带血的文字,隐隐透出妻儿寡母嘤嘤的抽泣 。那排列的竖起的鲜红的文字,向一座座人生浮雕,展现的悲壮不亚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惨烈,不逊于“三大战役”的苍痍,我们看到,那隐于黄泉路中的魂魄,用怎样的哀怨诉说满心的不甘,给我们警示 。那是谁用“三违”作颜料,构涂的人间杯具,我们也许无从考证,但那让人久久不能忘怀的凄惨景象却总也抛之不去,教人心寒 。
作为济三人,都明白我们的前身是原煤炭部第三十二工程处 。自1958年建处至1998年,在四十年漫漫征程中,年年有事故,岁岁有哭声,这是多么不和谐的一种音符 。但我们同时也看到,随着时代的变迁,先进技术的应用和矿山人安全意识的提高,安全形势越来越好,事故率越来越少,从处志中我们看到:事故率最多的一年是1965年,这一年仅轻伤就出现了423人,最少的一年是1997年,只出现3名工伤事故 。沿着三十二处生命的年轮慢慢度去,它的历史折射出这样一个道理,尊重人才,尊重科学、重视安全生产,就有好的安全形势 。否则,天怒人怨就构成必然 。这使我们又想到一句流行了很久的“名言”-不违章不生产 。为了小群众的暂时利益,为了个人那点微不足道的收入,就出现了那麽一些“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英雄”,看阿,1999,河南平顶山韩庄矿务局二矿“8.24”特大瓦斯煤尘爆炸,死亡55人,重伤5人;2000,徐州大黄山矿“1.11”透水事故,死亡20人;2001,吉林某矿冒顶透水,死亡21人,江苏某矿井下爆炸,死亡92人诚然,事故职责者分别受到应有的处分处理,而父母丧子之痛,妻子失夫之悲,儿女无父之苦,又岂能因此告慰 。
关心中国煤炭建设的人,常读《中国煤炭报》的人,就应记得这样一个现实:每年开采百万吨煤炭,中国平均死亡人数约10人,俄罗斯约0.66人,美国约0.038人 。可见,我国煤炭生产的安全形势是多么严峻 。我们就应经常地,很好的反思自己,牢记前车之鉴,莫待“亡羊”后才想到“补牢” 。近年来,集团公司把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出台了强制性的“现场工人六项权力”及一系列规章制度,矿党政和各级组织也以坚决贯彻党的安全第一生产方针为己任,采取了切实的办法落实“安全第一方针”及“现场工人六项权力”,并使之成为条文化的管理体制 。不可否认,“六项权力”在必须程度上对维护安全生产良好局面产生了用心作用,但好精念歪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并造成严重的后果,翻开公司矿井事故的档案,当不难发现其中的根由 。来自集团公司的统计证明,今年三季度,公司发生5起伤亡事故,死亡5人 。5起事故,都是忽视安全生产造成的,北宿矿“7.27”盲巷窒息事故和“8.8”带电检修触电事故,均因专业人员在自己的专业内发生;兴隆庄矿的“9.1”单体柱伤人事故和我矿的“9.14”运输事故如出一辙 。我并不想用这些压抑的数字再伤自己的感情,也无意使在座的同行们情感沮丧,我只想用这些带血的事实告戒这天的煤炭人
和我自己,生命只有一次,不能自欺欺人的地在铺满火药的鲜花草坪上过那侥幸的生活 。如要避免“亡羊”之痛,就应怎样办?我想大家必须会告诉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不可大意麻痹,掉以轻心” 。是的,意识很重要,这是一切安全工作的基础,要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方针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仅仅局限这种意识还不够,还要有科学规范的运作体系 。因此,要在健全完善各项安全职责制度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安监机构和群监网员、民兵哨兵、青年监督岗等群众组织的用心作用,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构成纵横交织的群众安全网络,消灭安全死角 。
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职工群众,在安全问题上,都就应负有相同的职责,共同承担应有的义务 。让我们在不同的岗位上,扮演好各自的主角,努力实践科学化的安全之路,减少事故,减少伤亡 。善待生命,对你、对我,都是对党和国家及亲人的负责 。

愿矿山的生命之花常艳不逊 。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经典演讲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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