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条件 深圳公积金的5种住房消费提取情形( 二 )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按照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5.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交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以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权属(查询)证明;如为按揭贷款的,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业务专用章或银行公章);
6.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或政策性住房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
二、办理时间:
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地点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 。
福田管理部
宝安管理部
龙岗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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