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公司消防的规章制度( 二 )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
公司消防的规章制度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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