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的通知( 七 )


(25)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各类应急救援力量与救灾物资参与、支援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 。
(26)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药品、疫苗、医疗器械等物资的质量监督;依法监督管理市场经营主体,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
(27)市体育局:负责做好重大体育赛事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对体育场馆流感大流行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
(28)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落实相关医疗保障政策,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政策保障和基金支付 。
(29)市大数据局:负责牵头各相关单位落实数据资源管理相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建立维护疫情防控决策指挥平台,强化数据共享,持续优化相关信息系统 。
(30)市红十字会:负责参与协调、组织接受有关方面的应急捐赠,做好捐赠款物使用管理及信息公开;及时向群众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依法开展互助互济和经常性捐赠活动;组织所属救援队伍配合专业医疗救援等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群众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等工作 。
(31)中铁西安局集团:负责组织对进出火车站和乘坐火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将发现的疑似病例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处置;协调铁路单位为应急人员、物资的铁路运输提供保障 。
(32)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对旅客开展检疫、查验及疑似病例报告工作;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民航各单位落实流感大流行预防控制措施;建立“绿色通道”,确保应急人员、物资航空运输畅通 。
(33)西部机场集团:配合做好航空口岸的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防止疫情通过航空器传播;做好应急人员、物资的航空运输工作 。
(34)西安海关:组织做好发生流感大流行期间口岸出入境卫生检疫、监测、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工作;做好出入境应急物资的检疫查验工作 。
附件2
应急工作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市委外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负责市应急指挥部会议的会务组织,建立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强化综合协调、工作统筹;汇总、统计、分析各类信息,综合研判事态发展趋势,研究提出防控措施的建议;督促、指导、评估各区县(开发区)、市级各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与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其他市(地区)的联络沟通;协调处理应急处置工作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涉外问题,指导做好外籍人员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
卫生防治组:由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等技术方案,并督导检查各级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科学设置监测哨点、监测网络,有序开展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工作,适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防控策略调整方案;组织开展预防、报告(网络直报)、标本采集和检测、医疗救治、疫情处置等工作;负责病人医疗救治监管、看护服务及医保结算等工作,做好病例病情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置;推动全市专家资源共享,组织专家会商,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进一步加强防控和医疗救治措施的建议;根据防控工作需要,选派专家赴重点地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科研攻关;承担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
社会管控组:由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中铁西安局集团、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西安海关等部门组成 。主要负责对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开展排查,分类采取管控措施;落实城市社区、农村、重点场所、道路交通卡口、交通工具、交通场站、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的防控措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精准高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追溯、密切接触者追踪等流调溯源工作;严格做好市际边界交通管控;依法打击各种破坏防控工作和社会稳定的行为;承担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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