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起泸州市纳溪区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 二 )


八、加强服务保障 。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量足价稳 。做好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用药和日常生活保障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及时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关心关爱一线防疫工作者,切实做好保障服务 。
全民支持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 。感谢广大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对纳溪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全区广大群众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全力以赴投入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中,争分夺秒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早日打赢抗疫攻坚战 。
本通告自2022年9月9日起实施,暂定实施至9月12日,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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